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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明商品情况 石家庄规范装饰业促销行为

时间:2009-07-06 17:39来源: 作者: 点击:
标明商品情况 石家庄规范装饰业促销行为
  本报讯 近日,石家庄市工商业联合会家具装饰业商会发布了《家具装饰行业诚信经营行为规范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,对家具、装饰行业生产经营者开展打折让利、购物返券等促销活动进行了规范。要求家具、装饰行业生产经营者开展此类促销活动时,除保留促销活动前10日的记录或核定价格的有关资料外,还应当遵循公开、公平、自愿的原则,遵守社会公德、商业职业道德和信用承诺。

  《规范》适用于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家具装饰行业的企业,包括家具、装饰装修、装饰建材、家居流通及橱柜、地板、卫浴建陶、门窗、油漆涂料、家居饰品等相关企业。《规范》要求家具装饰行业生产经营者在打折让利时,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,如实标明各类促销商品的折扣率、品名、产地、规格、等级、计价单位等有关情况。购物返券时,应当提前明示使用返券的商品范围、时间、方式、返券面值,以及有关附加性条件等详细内容,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。禁止以虚构原价(原价应为促销前的正常零售价)、虚假优惠折价的方式进行购物返券活动。价外馈赠时,应当如实明示馈赠物品的品名、规格、数量,不得馈赠假冒伪劣、“三无”商品或借此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。有奖销售时,应当明示其所设奖的种类、中奖概率、奖金金额或奖品种类、兑奖时间和方式等事项。限时购物时,限期促销活动应不少于三个营业日。不得以低于进价的价格销售商品(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中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除外)。降价销售时,应当使用专用降价标价签或价目表,并如实说明降价原因,标明原价和现价。(张杨女惠马朝丽)

  点评:光靠行业协会出个《规范》来约束某些行为,恐怕力度还是不够,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是否应该从法律上进行规范呢?不过,有了《规范》,总是好的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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